近日,黔西南州政协提案法制委李本琴主任等一行人在州检察院办公室、监察室相关人员陪同下,对贞丰县院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情况进行督查。
今年以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了实效,年度内未出现违反相关规定情况发生。一是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学习大会等集中学习形式及时传达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委政法委二十一条规定、省检察院“十不准”等系列纪律作风相关规定;二是要求院班子成员带头身体力行地贯彻执行,全院干警对照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并将印制的规定卡片随身携带,方便学习,入脑入心;三是对照相关规定,对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调整、补充、修改和完善,并严格执行;四是认真开展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活动,制定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将读书学习情况作为评价干警思想素质的重要内容。
督查组一行人在听取了该检察院贯彻落实相关规定的自查汇报,查看了干警学习记录、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财务资料后,认为贞丰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情况较好,学习及时、制度规范、整改措施得力,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的职业形象;同时也提出了诸如资料装订不够规范、干警学习记录较零乱等意见。最后,督查组一行人参观了检察文化陈列室,对该院在2013年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4+1”工程先进院等荣誉进行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