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货车“亮尾”行动,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货运车辆交通事故,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夜间无灯光或光线弱等视线不佳的行车环境下,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反光标识在被其他车辆灯光照射时,能反射较强的光线,对夜间行车有较好的警示作用,可有效避免追尾等交通事故的发生。行动中,交通民警对货车车身反光标识缺失或破损,车辆尾部车牌被灰尘或泥浆遮盖,尾灯、刹车灯不亮及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车辆,要求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交通民警还向驾驶员普及相关交通安全知识,提醒驾驶员上路前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尤其在夜间行驶前,若发现车辆尾部无任何发光、反光装置,务必粘贴好车身反光标识并将车尾、车身两侧反光标识、车尾灯、车牌擦拭干净,确保反光标识齐全有效,让“车尾亮起来”,增加车辆安全行车系数,牢记“被看见,才安全”,切实提升驾驶员交通安全防范能力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确保出行安全。
通讯员: 李绍会
一 审:袁 敏 娄昌萍
二 审:吴 安
终 审:臧绍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