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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纪委监察局创新案件审理机制

2014-03-03 11:38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为适应新形势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需要,确保案件质量。近日,贞丰县纪委监察局创新案件审理机制,成立案件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案件审理室的副书记为组长、案件审理室主任为副组长、各纪工委书记为成员,负责全县党 ...


  为适应新形势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需要,确保案件质量。近日,贞丰县纪委监察局创新案件审理机制,成立案件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案件审理室的副书记为组长、案件审理室主任为副组长、各纪工委书记为成员,负责全县党政纪案件审理工作。


  案件审理室受理移送的案件后,由组长指定承办人、协办人,承办人和协办人负责对案件进行初审,作好阅卷记录,提出初审意见,形成初审报告,提请审理小组集体审议。审理室按照审理小组形成的结论性意见形成审理报告,向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局长办公会报告。同时,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办理的案件审核把关,集体审议案件时通知办案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充分听取办案单位意见,审理小组审议后提出审理意见,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反馈乡镇或部门落实。


  通过实践,实行集体审议制度,充分吸收了各方面意见,案件审理质量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更公平、公正、公开,切实提高了党政纪案件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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