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贞丰县监察局针对政协委员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出的《整治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不正之风》的提案,采取了七项措施,做好提案落实工作。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刹住红白喜事大操大办这一突出问题,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来抓,作为当前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来抓,作为转变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来抓,从领导做起,从党员干部做起,从源头抓起,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大操大办酒席收钱敛财,实行操办婚丧事宜的当事人实行书面申报制度,实行信访举报存入其廉政档案制度。
成立组织,常抓不懈。建立委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工作制度,推行纪委书记、监察局局长分别主持纪委、监察局全面工作,所有工作由副书记分别分管,其他纪委常委、副局长分别协助分管,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酒席等作风建设事宜的监管。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切实加强对驻在单位和联系部门的宣传预防和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纪委加强对所辖乡(镇、街道)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的宣传预防和监督检查,促进了干部作风的持续好转。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文件“发”廉、会议“讲”廉、汇编“送”廉、短信“提”廉、网络“宣”廉、报刊“登”廉、电视“播”廉、制度“管”廉、检查“督”廉、以案“教”廉等多种形式,旗帜鲜明地开展宣传工作,形成反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舆论氛围,让廉洁自律意识在干部中入眼、入耳、入心、入脑。
新事新办,崇尚节俭。转发《中共黔西南州纪委黔西南州监察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除婚丧嫁娶事宜外,其他事宜一律不得操办、参与涉及亲属以外人员的收、送礼的酒席,严格控制规模,严格执行报告备案制度,明确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的相关规定。
明查暗访,严肃纪律。围绕作风建设,建立作风督查长效机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肃查处请客送礼或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近3年来,共制止了状元酒、搬家酒等20余起。仅今年元至5月,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77名干部作出相应处理,其中,对1名领导干部和2名一般干部因违规操办酒席受纪律处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请客送礼大操大办之风。
签字背书,落实责任。下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签字背书”制度的通知》,实行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和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分管领导三方以及各乡(镇、街道)及县直各单位分管领导、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和党员干部本人三方的“两个三方”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记制度,落实领导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做好面复,征集意见。及时与政协委员联系,深入提案的政协委员单位座谈,及时了解委员们的心声,征集委员们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酒席的意见建议,以便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精心细致的面复工作,得到政协委员们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