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全县乡镇街道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示范带动作用,贞丰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示范创建目标,明确示范乡镇,限定创建时间,创新创建方式,切实加强领导,提出创建要求,进一步探索工作方法,扎实推进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示范创建工作。
一要落实有人办事。要求人员落实要到位,示范单位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要有4人以上专职特派员,各村有一名民生项目监督联络员,各村民小组有一名民生项目监督信息员。
二要落实办公设施。要求每个特派组要有两间以上办公室,有专门的谈话室,办公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办公设备,有专门的办公车辆。
三要规范制度上墙。统一完善相关制度,统一规范上墙。
四要规范备案台账。项目备案和工作台账要规范完整,做到应建必建。
五要强化案件查办。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件件有结果,建档立卷要规范。
六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和“一牌三卡”落实到位,群众知晓率达到100%。
七要加强工作巡查。有效开展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工作巡查。
八要强化监督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要到位,人民群众满意对民生项目监督工作落实满意度达90%以上。
九要创建示范代表。结合贞丰实际,综合选择基础较好、条件较好,又具有代表性的乡(镇、街道)特派组扎实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十要提高思想认识。此次示范创建工作从今年7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动员部署、工作推进、验收总结三个阶段进行。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认真做好思想发动,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制定推进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注重工作结合,注重深化提炼,做到民生特派组工作优先,保证创建任务的全面完成。示范创建工作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