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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八个严禁”严明公车改革纪律

2016-01-01 14:39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近日,贞丰县召开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部署大会,正式启动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为使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实施,防止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出现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 ...

 

  近日,贞丰县召开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部署大会,正式启动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为使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实施,防止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出现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雷启才同志就严明公务用车纪律提出“八个严禁”要求,确保公车改革执行到位。


  严禁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出现漏报、瞒报、虚报涉及改革车辆、人员范围等数据资料和拒绝提供公车证照及相关资料,拖延验车、交车时间;严禁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期间违规发放用车补贴、报销用车费用以及车改后再报销与公车相关的费用;严禁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费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和下属单位(个人)的车辆;严禁以任何名义借用、占用下属企业和职权范围服务对象(企业或个人)的交通工具、司勤人员;严禁收受、索要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油料和伪造资料虚报车辆的保险费、维修费等费用;严禁以公务活动为由推卸各类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和纪律责任;严禁以没有公车、节省交通费用或交通补贴不足等理由影响或延误正常工作,尤其是延误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处置等重大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内部管理,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凡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及相关规定的,县纪委监察局将平等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因公车改革而延误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处置等重大工作任务的,一律从重处理;对因落实公车改革工作不力、延误公车改革时间,影响工作进度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讯员 王元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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