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黔西南网讯 2013年,贞丰县共发放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1100万元,扶持220户微型企业发展。
贞丰县按照“以创业促就业”的方针和“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定向扶持、全程服务,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落实“3个15万元”扶持微型企业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具有“创业能力、无在办企业、实缴货币投资达到10万元以上、经过创业培训、具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创办微型企业,全力助推微型企业快速发展,截至2013年底,累计扶持发展微型企业450户,注册资金4600万元,带动就业2450余人。其中,微型企业的创业者有库区移民、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城镇待业人员等,涉及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特色食品生产“六大行业”以及中药材种植、养殖等行业。
为帮助这些微型企业的发展,贞丰县投入资金1100万元,按照相关要求把资金发放到220户微型企业业主手中。其中有限责任公司3户、合伙企业4户、个人独资企业213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