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台消息 7月18日,贞丰县法院、公安、检察院、环保以及小屯镇党委政府多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对小屯镇龙井村、云盘村造纸时违法排污进行取缔和打击,依法抓捕4名违法排污涉案人员,并对十多处相关造纸小作坊进行取证,拆除相关造纸设备和场所。
走进龙井村各造纸作坊,简易搭建的造纸棚、漂洗池排出的深褐色污水刺鼻难闻,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联合执法中,执法组对龙井、云盘两个村的村民进行了执法通告和环境宣传教育,对带头违法排污、拒不拆除的造纸户进行拘捕,并拆除造纸棚、打浆机、漂洗池、黄蒸等设施。
贞丰县小屯镇党委书记蒙刚说,“小屯镇龙井村造纸非法排污已经严重影响了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健康,我们镇党委、镇政府将坚决、依法打击和取缔。”
小屯镇以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贞丰县最大的水源点,是名副其实的贞丰县“大水缸”,多年以来,小屯镇以龙井村为中心的几个附近村沿袭蔡伦古法造纸,成为当地群众的主要收入来源,同时还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随着社会发展,当地群众被利益驱使,改变古法造纸工艺,在造纸过程中使用含有对人体和其他生物有害的化学原料进行造纸加工,严重威胁到下游群众的人畜饮水安全和水生物。
贞丰县环保局局长王德修说,“小屯造纸采用的工艺主要是加了氢氧化钠和漂白粉两种物质,这两种物质带有很多有害成分,通过加氢氧化钠以及漂白粉生产工艺造纸,排放的污水将对农作物、牲畜、人类造成了很不利的影响。”
此前,在2013年,贞丰县委县政府组织多部门对龙井村以及附近几个村寨的造纸户进行了取缔和关闭。然而,部分造纸户置国家法律法规和他人身命安全于不顾,重新修建造纸设施,继续违法排污,已有所好转的生态环境又遭到二次破坏。
贞丰县小屯镇派出所所长袁位胜说,“现在我们公安机关已掌握了十多个老百姓,违反排污的事实,部分还触及了刑律,下一步我们在党委政府指导下,继续加大宣传,然后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龙井村古法造纸违法排污进行巡查,一旦发现还有以身试法,继续违法排污的不法分子,我们将向县局汇报,将依法给予处理和打击。”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当天共抓捕4名涉嫌违法违纪人员,3人行政拘留,一人刑事拘留,目前,尚有一名涉嫌污染环境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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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记者 王聂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