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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2013-11-22 10:52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   10月31日中共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纪发〔2013〕8号),严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印 ...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


  10月31日中共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纪发〔2013〕8号),严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近日,中共贵州省纪委下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要求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黔纪发〔2013〕7号),黔西南州纪委转发省纪委文件,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纪委的《通知》,要求严明、态度坚决,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务实举措,也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州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文件精神,县纪委监察局在这里预警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资金监管,做到令行禁止,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相关费用不转嫁、不摊派,更不允许公款报销,从源头上切断公款购送贺年卡等物品的资金来源。县纪委监察局将组织力量开展督促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中共贞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贞丰县监察局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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