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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项目建设百日会战”督查调度的通知

2013-11-13 10:43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中共贞丰县委办公室 贞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强化“项目建设百日会战”督查调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丰茂经济区工委和管委会,白层临港经济区工委和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人武 ...

中共贞丰县委办公室 贞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强化“项目建设百日会战”督查调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丰茂经济区工委和管委会,白层临港经济区工委和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根据州委2013年10月26日“项目建设百日会战”调度会的统一安排部署,以及《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项目建设百日会战”项目调度督查工作的通知》(州委办字2013187)文件的要求,对已经纳入百日会战的项目实行每日重点抽查及每周全面调度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意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准备,完善资料

各项目责任单位务必完善下列资料备查,复印2份送县“项目建设百日会战”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需完善的资料为发改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或有关材料;项目的土地、规划、环评材料;完成建设内容和数量清单;到位资金、付款数量(进帐单或支票存根等印证);实际完成投资;是否按预定工期推进等。

 

二、强化组织,明确责任

各项目责任单位每周五上午11:00前,务必将项目调度表报县“项目建设百日会战”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督查办汇总后报州督查办。各项目要严格按照“五个一”机制强力推进,项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施工方、监理方要各施其职、各尽其责。项目调度表以上一周的完成数为上报数,需经项目监理单位签字、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责公章后上报。

 

三、加强考核,严格奖惩

对项目管理部门或业主单位积极迎检,获州督查组评分居全州前3名的,在全县通报表扬,并在单位年终考核时加相应绩效分。各单位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迟报一次,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迟报两次,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单位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迟报三次,对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组织处理。瞒报、漏报或被州督查组督查评分为全州倒数3名一次的,对单位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瞒报、漏报两次或被州督查组督查评分为全州倒数3名二次的,对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瞒报、漏报或被州督查组督查评分为全州倒数3名三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

县“项目建设百日会战”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县会议中心二楼,电话:6612023。  

 

中共贞丰县委办公室

贞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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