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补房屋征收范围:大西门片区部分区域(详见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二、征收主体:贞丰县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部门将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及开展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在征收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部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买卖、析产、租赁、抵押房屋;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县住建、工商、税务、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相关手续。
贞丰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