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要求,经审查以下建筑业企业达到所申请资质的要求,公示如下:
核准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贞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公示结束后凭受理通知单、单位公函(应注明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贞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领取证书。(注:资质申报及公示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