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各文化产业类企业:
2015年全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已经启动,为进一步整合相关资金投入我县文化产业,共同推动我县扶持微型企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根据黔西南州文改文产办、黔西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文化产业类企业创办微型企业的通知》(州文产办通〔2015〕6号)的文件精神,请县内各文化产业类企业根据文件精神申报微型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文化产业类2015年申报微型企业指标数
全县20个(其中者相镇、白层镇至少各3个)
二、文化产业类企业申报条件及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2、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或会计核算制度;3、信誉良好、营运规范;4、财务状况良好,有一定的自有流动资金,产品适销对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具有还贷能力;5、重点扶持文化类从事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特色食品生产等行业。
请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于2015年5月30日前向县文改文产办、县市场监管局微企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税务登记证;2、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
具体事项请咨询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地点:县人民政府大院、县工商局。
联系电话:0859-6610172
联系人:娄云 王钰 刘学兰
中共贞丰县委宣传部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