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新闻门户网站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告

贞丰县城货车通行管制及古城交通秩序管理通告

2016-12-05 16:45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为切实打造贞丰古城旅游景区,改善县城道路交通秩序,提升贞丰县城的旅游品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贞丰古城实际,特制定《贞丰县城货车通行管理及古城交通秩序管理通告》。  一、县城 ...

  为切实打造贞丰古城旅游景区,改善县城道路交通秩序,提升贞丰县城的旅游品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贞丰古城实际,特制定《贞丰县城货车通行管理及古城交通秩序管理通告》。

  一、县城货运车辆管理
 (一)大、中型货运机动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驶入县城区域(以设置管制标志标牌区域为限行区域),禁止违规通行、违规违法停车上下货物。(中型货运车辆需进入限行区域上下货物的只能在00:00-06:00时驶入上、下货物)。
(二)按照县人民政府(贞府办发〔2016〕255号)文件要求城区内工地转运渣土运输车辆和商混砼车运输作业车辆需到城管局办理准运证、交警大队办理运输通行证,并按照申报线路进行通行。

  二、古城秩序管理
 (一)古城区域内(已改造完毕区域)8:00-22:00禁止机动车通行和停放。
 (二)古城区内实行单向通行,绕行线路从文化巷驶入南大街,经水井街、马草巷、中街从后排街、田坝街驶出。
 (三)22:00到次日8:00,驶入古城管制区域的车辆按绕行线路行驶,驶入古城区的车辆禁止停放在街道上。
 (四)古城项目全部建成后,以最新管理方案执行。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处罚。        


贞丰县整脏治乱办  
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年12月5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