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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工作的公告

2019-03-07 19:08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为切实加强沿街店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让每位居民远离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贞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同意,现就做好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 ...

  为切实加强沿街店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让每位居民远离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贞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同意,现就做好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沿街商铺经营户要自觉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一旦发生火灾,会拨打火警电话119,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逃生。


  二、严禁擅自在商铺设置隔层当作包房、住宿、库房等。人员不得在商铺内住宿。


  三、严禁在店铺内乱接乱拉电线,不可用其它金属代替保险丝;电动车充电后请务必及时收回插座、电源设备或者将室内插头拔掉。


  四、严禁将商品、货物、手推车等摆放于安全出口,占用疏散通道,影响人员疏散和逃生。


  五、严禁门面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明火取暖,取暖电器远离可燃物。


  六、商铺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干粉灭火器、灭火毯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店铺负责人和员工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方法。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和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可以第一时间向消防部门举报(举报电话:96119)。


  八、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贞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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