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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2014-06-04 11:18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为在高考、中考期间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在高考、中考期间(6月4日 ...


  为在高考、中考期间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在高考、中考期间(6月4日至6月22日)作如下规定:

一、禁止建设工程进行午间(午间时间为:12:00至14:30)和夜间作业 (夜间时间为:22:00至次日7:00)。特殊情况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经县政府批准同意。

 二、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的噪声超标排放。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市区禁鸣喇叭的规定。

 六、严格控制室内装修活动,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活动。

 七、在高考考试时间(6月7日至6月8日)和中考考试时间(6月20日至6月22日),考点周围禁止建设工程作业及室内装修等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举报电话:0859-6610119

 


 贞丰县环境保护局
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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