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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定政府老招待所片区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2014-06-11 17:48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关于选定贞丰县政府老招待所片区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贞房征告〔2014〕2号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 ...

关于选定贞丰县政府老招待所片区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贞房征告〔2014〕2号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贞丰县政府老招待所片区棚户区旧城改造房屋征收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16日)内,请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自主协商选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候选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名单见附件), 如果在候选范围之外另选其它评估机构,该评估机构必须具有三级(含)以上评估资质,且工作业绩突出、社会信誉良好。

  二、按照一个产权证一户、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凡本征收范围内,占总数50%以上的被征收人(户)经自主协商,对评估机构选定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协商结果有效。

  三、请被征收人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协商选定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经贞丰县永丰办事处认定(盖章)后,提交贞丰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如未提交书面协商选定结果报告,或虽提交书面协商选定结果报告但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视为协商选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四、如协商选定评估机构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贞丰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将采用抽签方式选定评估机构,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并邀请被征收人代表、县纪委、永丰办事处、永丰社区居委会等部门现场监督。评估机构选定结果将在被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联系人:钱永祥              柳艾

  联系电话:13885986702       18685271114

  地址:贞丰县珉谷镇富民路国税局招待所(原百家宴) 

  附件候选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名单.zip

 



                         贞丰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二0一四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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