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贞自然资挂告〔202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贞丰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20日拟公开挂牌出让1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相关条件
二、竞买人范围
1、申请竞买人不受户籍限制。国内外的单位或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在贞丰县境内通过出让取得过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尚未按规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或有其他不良房地产开发记录的,不得参加申请竞买。
三、取得竞买资格的办法
符合竞买人范围的:须持营业执照(个人除外)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申请报名;代理报名须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报名。
四、公告时间
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4月7日。
五、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时间
2020年3月17日上午8:30时至2021年4月18日下午5 时。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贞丰县土地储备中心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开户行:贵州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2923010001201100033451
六、挂牌时间
2021年4月8日上午8:30时至2021年4月20日下午3时。
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时间
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4月18日。
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包括:
1、出让公告;
2、竞买须知;
3、土地出让方案;
4、土地使用规划条件;
5、竞买申请书;
6、成交确认书文本;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文本;
8、出让土地宗地图等。
八、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土地采取填单报价方式竞价,本次出让设有底价,以符合增价规则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出让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后,有符合竞买条件且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出让主持人可以主持现场竞价。
九、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
首次报价可以与挂牌起始价相等。2021-4-1至2021-4-10号等10宗地块加价幅度均为1万元的整倍数。
十、其它
1、报名及索取出让土地文件资料均在贞丰县政务服务中心(贞丰县自然资源局综合窗口)。与本次出让土地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本公告一样具备同等效力。
2、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余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3、土地成交价款不含其他相关税费。
4、本次出让宗地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自行踏勘土地现场,本次出让宗地面积若有误差,以交地实测面积为准。
5、强化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调查、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调查。对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严禁开发产生重金属污染高的建设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联系单位:
贞丰县政务服务中心(贞丰县自然资源局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859-6661201
贞丰县政务服务中心(贞丰县自然资源局综合窗口)0859-6610357(贞丰县土地储备中心)
贞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