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秋凯、陈照明2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届贞丰县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0年12月25日政协第十届贞丰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孙秋凯同志退休,陈照明同志调离贞丰,2位同志提出辞去政协第十届贞丰县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政协第十届贞丰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协商,决定:
孙秋凯、陈照明2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届贞丰县委员会委员。
本决定自2020年12月25日起生效。
政协贞丰县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