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贞丰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及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为规范和完善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程序,依法、有序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黔西南州城镇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贞丰县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贞丰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及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论证,现予以公示,期限为30天,自2019年5月27日起至2019年6月25日止。
公众如对该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建议或意见的,请以书面形式并附本人身份证明向房屋征收部门(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房屋征收部门联系地址:贞丰县西城区家居建材城五楼(黄腊田隧道入口旁)
联系人: 郭金凯、电话:0859-6610407,邮箱:723107885@qq.com
联系人:徐国建,电话:0859-6664238,邮箱:353765306@qq.com
贞丰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