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派遣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贞丰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派遣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派遣制书记员6名。主要职责是法律文书打印、校对、数据信息录入、资料整理、卷宗扫描、装订、撰写工作信息、简报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热爱法院工作,服从安排,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口吃、重听,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驾驶机动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过劳动教养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被退的人员。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4、聘用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日至7月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贞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审判大楼三楼308)
2、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①《贞丰县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书记员报名表》,填写后现场提交;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近期同底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⑤机动车驾驶证C照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加分
(一)电脑速录技能测试:电脑听打。
(二)面试:依据技能测试成绩+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计分:总分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
(四)加分:法学专业报考书记员加2分(折合分数前)。
(五)考试时间:
1、电脑速录技能测试:2021年7月8日上午9:00,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2021年7月8日下午2:30在贞丰县人民法院四楼党组会议室进行。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贞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参加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三年,聘用期满合同自然解除。
2、试用期待遇:2000元/月,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贞丰县人民法院推荐到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到贞丰县人民法院工作。在试用期内不服从工作安排、岗位调整,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无条件解除劳务关系。
3、试用期满后待遇:3000元/月(含社保缴费),一经签订聘用合同,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八、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贞丰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008597763
贞丰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