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新闻门户网站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告

贞丰县大数据产业创业园(电商馆)可以入驻了~

2020-04-02 10:28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贞丰县大数据产业创业园(电商馆)入驻条件及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贞丰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更好落实电商扶持政策,推动贞丰县电子商务企业整合资源,共同发展,鼓励电商企业入驻贞丰 ...

 

贞丰大数据产业创业园电商馆)入驻条件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贞丰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更好落实电商扶持政策,推动贞丰县电子商务企业整合资源,共同发展,鼓励电商企业入驻贞丰县大数据产业创业园(电商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贞丰县大数据产业创业园(电商馆)所有入驻企业。

 

  第三条 贞丰县大数据产业创业园(电商馆)设置管理办公室,在工科局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入园对象及条件

 

  第四条 入园的企业工商注册地应在贞丰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园区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即可入驻。销售本地特色农产品电商企业优先入驻。

 

  (一)电子商务企业。拥有淘宝店、天猫店、京东、当当、苏宁易购等知名电商平台的企业,具备完整的运营管理团队,公司员工不少于3人。

 

  (二)淘宝店主(个人网商)或通过孵化班结业的学员,如已开设网店,通过管理办公室的审核后,可入驻产业园孵化。

 

  (三)传统企业电商部门,拥有淘宝店、天猫店等知名电商平台的企业,具备完整的运营管理团队。

 

  (四)B2B/B2C企业,自建电商平台,并拥有自己的运营管理团队,公司员工不少于6人。

 

  (五)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营销推广、网店运营、淘宝摄影、设计美工、管理咨询),要求有一定运营经验并有服务5家企业以上的电商服务企业优先。

 

  (六)互联网创业公司或团队,在互联网+模式下对传统的业态模式有创新的公司或团队。

 

  (七)从其他地区迁入园区的大中型电商企业,进行一事一议。

 

第三章  入驻流程

 

第五条  入驻流程

 

  (一)提出申请——入驻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贞丰县大数据产业创业园(电商馆)入园申请登记表》(附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及相关材料等。

 

  (二)受理审核——电商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对企业材料受理审核、存档备案。

 

  (三)签署协议——电商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与批准入驻的企业或个人签署入驻协议。

 

  (四)交纳押金入驻——签署入园协议的企业或个人交纳押金后,正式进入电商产业园。

 

第四章  入驻管理

 

第六条  入驻管理

  (一)入驻企业需向园区管理办公室交付押金2000-5000元,待退出产业园时原数退回。

 

  (二)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或个人,按照企业或个人在园区实际情况,由电商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分配办公室。提倡多家公司合并办公。

 

  (三)入驻企业或个人要无条件服从管理,爱护公共财物,经常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

 

第七条 退出机制

  企业或个人入驻后有以下情形之一,一经发现予以清退。

 

  (一)未从事电子商务或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的;

 

  (二)未经允许转租给他人的;

 

  (三)从事国家政策法规明令禁止行为的。

 

  (四)严重违反入驻协议中的约定,并给产业园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产业园可以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有权扣除入驻对象全部入驻保证金,入驻对象还应赔偿产业园相应损失。

 

第五章  附  则

第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贞丰县大数据产业创业园(电商馆)



联系人:时涛

联系电话:15585992000


2020年4月1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