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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用火用电安全防范公告

2019-01-23 15:50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冬季天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骤增,致灾因素多,极易造成火灾事故。据统计,全省十年间冬季发生火灾1.5万起,占火灾总数的54%,造成307人死亡,12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7亿元。为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 ...

  冬季天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骤增,致灾因素多,极易造成火灾事故。据统计,全省十年间冬季发生火灾1.5万起,占火灾总数的54%,造成307人死亡,12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7亿元。为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多起火灾事故教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范安装电气线路。电气线路的安装应由专业电工计算最大用电负荷并进行规范设计和敷设,按要求设置熔断器、空气开关等过载保护设施,严禁私拉乱接。要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及时更换绝缘层破损、老化的线路。


  二、选用合格电器产品。电器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购买时要要仔细查看商品标识和质量证明,核实是否标有3C认证标志,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


  三、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使用电器设备前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关注额定功率、额定电压、使用年限和注意事项。使用过程中要避免长时间通电,做到人走电断。取暖器等电加热器具在使用时应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多个插线板串接使用。


  四、加强火源使用管理。使用燃煤、木炭取暖应远离床铺、窗帘等可燃物,并保持门窗通风,避免一氧化碳中毒。祭祀烧香、点烛、烧纸应远离可燃物,做到人走火灭。熏烤腊肉时要有专人看护,随时注意火势情况。


  五、加强气源使用管理。液化气钢瓶要防止碰撞、硬物敲击,不得接近火源、热源,钢瓶不能倾倒或倒置使用。使用燃气灶具要经常检查阀门和管线,防止可燃气体泄漏。长期不使用燃气灶具要关闭总阀或钢瓶角阀。


  六、加强火灾隐患排查。睡觉、出门前一定要检查电源、气源、火源是否关闭。房屋内不得大量存放酒精、汽油等危险化学品,少量储存应存放在安全位置。


  七、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要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公共室内场所、建筑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以及住宅室内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飞线充电。


  八、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保持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消防车通道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走道、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设置障碍。


  九、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家长要教育小孩不玩火,要把火柴、打火机等放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外出时不能将小孩独自留在家中或反锁在室内。对老、弱、病、孤、寡、独居人员和精神病人要加强消防安全监护。


  安全连着千家万户,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与安宁,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冬季火灾防范,坚决预防火灾事故。


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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