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S214线路况的稳定,保障过往车辆通行安全。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公路移交接养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交〔2020〕9号)、《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道路网资产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7号)等规定,对黔西南州境内S214线猫猫寨村(K338.502)至青冈林村(K343. 810)段(原S210线K55至K60.3)段共计5.308km的管养事权和责任主体单位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移交单位:贞丰县人民政府
接养单位: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自2022年6月1日起,由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依法履行省道S214线K338.502至K343. 810段(原S210线K55至K60.3)共计5.308km省道的养护、管理等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贞丰县人民政府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