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城区部分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进行调整的公示
一、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内拟调整地块用地性质及相应规划指标
1. GZF-04-11号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原规划指标为:容积率5.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20米,绿地率35%。拟调整为:用地性质:居住/商业用地(R2B1);容积率4.5;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50米;绿地率35%。
2. GZF-04-12号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原规划指标为: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35%。拟调整为:用地性质:商住用地(R2B1);容积率4.5;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50米;绿地率35%。
3. GZF-04-14号地块原用地性质为消防用地(U31),原规划指标为:容积率0.5;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12米;绿地率35%。拟调整为:用地性质:居住/商业用地(R2B1);容积率4.5;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50米;绿地率35%。
4. GZF-05-03、GZF-05-04、GZF-05-05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用地(R2B1),现拟将建筑限高由60米调整为100米,其余指标不变。
5. GZF-08-42号地块(原农委宿舍处)原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用地(R2B1),原规划指标为:容积率2.2;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25%。拟调整为:容积率6.0;建筑密度0;限高36米;绿地率0;用地性质不变。
二、公示时间:30天(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26日)
三、公示地点1.贞丰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2.县城各公示栏;3.项目用地现场;4.县电视台。
四、反馈方式公示意见反馈方式为书面反馈,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在公示期内将书面反馈意见提交到贞丰县自然资源局。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五、联系方式联 系 人:王洪波 联系电话:0859—6611280;孙红绫 联系电话:13984660334
(原规划图)
(调整后的规划图)
贞丰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