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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贞丰县人民法院 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公告

2022-03-28 15:31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贞丰县人民法院 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贞丰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书记员、3名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

贞丰县人民法院

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贞丰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书记员、3名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聘用制书记员4名。主要职责:开庭前准备,庭审记录,法律文书的制作、送达,数据信息录入,卷宗整理、归档以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地点:贞丰县法院机关2名,龙场人民法庭1名,鲁贡人民法庭1名。

 

(二)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3名(限男性)。主要职责:协助我院司法警察履行提押、看管被告人,值庭维护审判秩序,执行机关安保任务,协助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地点:贞丰县法院机关。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热爱法院工作,服从安排,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口吃、重听,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聘用制书记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7年3月23日——2004年3月23日期间出生);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年龄要求在18至30周岁(1992年3月23日——2004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3、聘用制书记员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要求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身高160cm以上。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本县精准扶贫户、会驾驶者优先录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过劳动教养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4、聘用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9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贞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审判大楼三楼309室),报名咨询电话:0859-6610682;

 

2、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①《贞丰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报名表》,可事先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后直接提交,也可现场领取填写后提交;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⑤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

 

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测试)及面试

聘用制书记员主要采取技能测试(打字速度)+面试的方式确定聘用;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主要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聘用。具体时间及方式请报名人员关注“贞丰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待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测试及面试最终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贞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合同自然解除,将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在合同期内本人如提出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写出辞职申请,并由领导同意后做好工作交接方能离职。

 

2、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待遇: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贞丰县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2500元/月(含五险)。并实行基本工资(2500元/月)+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工龄工资(凡在本法院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工龄工资每月增发100元)的方式。在试用期内不服从工作安排、岗位调整,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无条件解除劳务关系。

 

八、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贞丰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贞丰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3日

  

 

贞丰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报名表.doc


责编:袁敏   张才凤

编审:吴安   刘尚春

终审:臧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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