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人民法院
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贞丰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书记员、3名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聘用制书记员4名。主要职责:开庭前准备,庭审记录,法律文书的制作、送达,数据信息录入,卷宗整理、归档以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地点:贞丰县法院机关2名,龙场人民法庭1名,鲁贡人民法庭1名。
(二)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3名(限男性)。主要职责:协助我院司法警察履行提押、看管被告人,值庭维护审判秩序,执行机关安保任务,协助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地点:贞丰县法院机关。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热爱法院工作,服从安排,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口吃、重听,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聘用制书记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7年3月23日——2004年3月23日期间出生);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年龄要求在18至30周岁(1992年3月23日——2004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3、聘用制书记员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要求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身高160cm以上。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本县精准扶贫户、会驾驶者优先录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过劳动教养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4、聘用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9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贞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审判大楼三楼309室),报名咨询电话:0859-6610682;
2、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①《贞丰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报名表》,可事先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后直接提交,也可现场领取填写后提交;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⑤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
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测试)及面试
聘用制书记员主要采取技能测试(打字速度)+面试的方式确定聘用;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主要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聘用。具体时间及方式请报名人员关注“贞丰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待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测试及面试最终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贞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合同自然解除,将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在合同期内本人如提出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写出辞职申请,并由领导同意后做好工作交接方能离职。
2、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待遇: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贞丰县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2500元/月(含五险)。并实行基本工资(2500元/月)+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工龄工资(凡在本法院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工龄工资每月增发100元)的方式。在试用期内不服从工作安排、岗位调整,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无条件解除劳务关系。
八、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贞丰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贞丰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3日
责编:袁敏 张才凤
编审:吴安 刘尚春
终审:臧绍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