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贞丰县纪委 贞丰县监察局
关于严明“十·一”国庆期间作风纪律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和人民政府,丰茂经济区工委和管委会,白层临港经济区工委和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州纪委关于纠正“四风”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常抓不懈的要求,现就 “十·一”期间严明作风纪律规定通知如下:
一、严明工作纪律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岗位职责,实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本单位有领导和工作人员值班并及时处理应急事务。要严格落实安全稳定责任,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本乡镇本部门维护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妥善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本乡镇本部门安全稳定。要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和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制度,主要领导需外出的,要报经上一级党委、政府同意,其他干部外出的要报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各级领导干部“十·一”期间要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二、严格车辆管理使用纪律
“十·一”期间,各单位除正常执勤以外的所有公务车辆,一律由本单位实行统一封存,人车分离,车钥分离。要加强对封存车辆的管理,所封存车辆要停放在本单位车库或本机关院内,不得占用街道公共停车泊位。执勤车辆在执勤期间要严格按照交通部门指定位置停车,不得乱停乱放;严禁任何形式的公车私用。
三、严肃廉洁自律规定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坚决反对“四风”。“十·一”期间,严禁公款送节礼;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公款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党员干部不准违规办酒席和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四、加强监督检查
为加强对“十·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对违反“十·一”期间有关纪律,依纪依法查处,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中共贞丰县纪委 贞丰县监察局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