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易地扶贫搬迁新旧房屋照片制作悬挂招标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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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摄影工作项目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特邀请贵公司参与贞丰易地扶贫搬迁新旧房屋照片制作悬挂邀标,若有意参与,请贵公司于4月29日-5月1日17:00前携以下资料到贞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报名,5月2日参与现场招标。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环保人证等;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近两年业绩情况(需附合同)。
5.项目及报价表联系人:王钰 联系电话:15519980770
中共贞丰县委宣传部
2019年4月28日
(注:以上文信息请使用密封文件袋密封提供到指定地址)
易地扶贫搬迁从根本上改变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改变了搬迁对象几代人的命运,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贫困群众的关怀,是党中央脱贫政策的成效。在新居悬挂新旧住房对比照片,是落实“五大体系”建设和新市民计划具体措施的重要体现,有利于让子孙后代记住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恩情,提振搬迁群众精气神,激发脱贫主体内生动力。按照省里统一布署, 为充分感恩习近平总书记的爱民情怀,展示党中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惠民实效,实实在在反映贫困群众搬迁后的新面貌、新生活,结合《省生态移民局关于规范安置房悬挂照片的函》, 为切实规范全州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居住区新旧住房悬挂工作,将有关事宜规范如下:
一、照片内容:照片内容为两张对比照片,一张为迁出点 原样,可选择搬迁户旧房子或迁出村寨旧貌;另一张为新市民居住区照片,可选择新市民居住区或独栋楼房全景。
二、照片制作:相框制作尺寸为80cm×40cm(含边框宽2cm),选材为木质。
三、照片采集:由县(市、新区)党(工)委、政府(管 委会)统筹,县委宣传部和县生态移民局牵头组织有关人员采用 2000 万以上像素照相机,帮助搬迁群众拍摄(对 2016 年已拆旧房照片,可从对象精准识别阶段或旧房拆除复垦复绿阶段收集的图片资料中选定像素高的使用)。
四、照片悬挂:悬挂位置为新房客厅主体墙壁的正中间, 体现庄重严肃、美观大方。
五、拍摄要求及时间
1.新居照片和搬迁前的居住照片,尽量拍摄有房屋主人的合影照;
2.新居照片要求:有蓝天白云、绿化植物、清新亮丽、干 净、明亮、环保、整齐体现新时代的花园洋房,新居拍新;
3.未搬迁前的居住地照片要求:保留原始痕迹、体现恶劣环境、不适合人居,旧居拍旧;
4.严格按照样片拍摄,所展示 8 张样片为标准去拍摄,不创新、不能 PS;
5.严禁用鱼眼和其他带有变形的广角去拍摄,尽量使用小光圈拍摄,拍摄时最好都使用三脚架,保证照片的清晰度;
6.拍摄图片大于 5M 以上,文件格式为 RAW+JPG 格式;
7.新居和搬迁前的居住地一律用彩色照片,不拍黑白照, 用包围式曝光每户拍摄二至三张,在审查时挑选一张最好的效果来制作照片;
8.在拍摄完成后,文件的编辑整理把每一户新老照片的文件名与住户的身份信息登记造册在同一个表格上,便于后期照片制作和资料归档(后期明确专人负责)。 具体样式可参照以下八张样片执行,让新旧住房有明显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