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引进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引进计划及职位
具体详见《贞丰县2019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18、2019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985工程、211工程高等院校学历放宽到全日制本科);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院校毕业生。具体详见《贞丰县2019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
3.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4.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3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5.具备本次引进职位需求条件的(详见附件:贞丰县2019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6.引进聘用到贞丰工作后,须在贞丰县服务满5年(5年内申请调离贞丰县或申请辞职的,视为违约,并履行违约责任,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作为本次人才引进对象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后不满 1 年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4.曾受党政纪(含在高校、企业)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被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5.正在接受司法、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8.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等情形的。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0.不符合此次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和相关规定的,存在回避情形的。
1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和网络投递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7月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现场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服务局。
3.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就业推荐表、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简历1份;
(5)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报名时考生如实填写《贞丰县2019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引进面试采取非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实施,并在“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下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综合素质等能力。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并按照引进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人选。若本次引进的职位报名人数超20人(含20)的,须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引进计划按照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2019年7月20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本次人才引进面试成绩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公示。
五、体检
体检必须在贞丰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论(结果)公示后,考生对体检结论(结果)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结果)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引进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缴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不良记录等情形。考察工作由贞丰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具体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在考察中,经县引进办审定,有本《实施方案》“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和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条件资料的,考察结论不合格,取消进入引进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zf.gov.cn/)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黔西南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或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对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县人社局行文聘用。
1.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动或辞职,不得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凡服务不满五年者,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将不诚信等相关情况记入档案。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须先到乡(镇)工作1年。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正常履职、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4.2019年应届毕业生,待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引进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
此次引进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享受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根据《贞丰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及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贞党办发〔2018〕2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人才引进工作相关信息均在“贞丰县人民政府” (http:www.gzzf.gov.cn/)网站人事信息专栏进行公布,县招聘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3.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