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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聘用司法辅助人员体检的公告

2017-05-31 10:43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根据《贞丰县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辅助人员招录简章》规定,现将贞丰县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辅助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 ...


  根据《贞丰县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辅助人员招录简章》规定,现将贞丰县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辅助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二、体检报名及交费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7年6月5日上午7:30-8:00,携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二寸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张,到贞丰县人民医院一楼大厅领取体检表。体检费330元/人(具体金额以医院确定的为准),由体检医院于体检当日直接收取。逾期未领表或未在医院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时间
  2017年6月5日。请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表于2017年6月5日早上8:00时在贞丰县人民医院一楼大厅集中,证件不齐者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由贞丰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查询体检结论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特别提示:请体检考生于体检后随时关注贞丰在线发布的体检结论查询通知)。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贞丰县人民法院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按照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聘录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贞丰县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人员名单:龙跃、杨贵兰、蔡文平、饶阳、何培丽、樊星星、熊兵、王朝梅、郑传康、唐大丽、罗璐、王光煌、敖和相、邓元顺、陈启海、韦大明、邱冰、杨凯、邹燕红、刘廷星、庄严、王彰盛、王如龙、陈泉、龚章双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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