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马文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马文武至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现申请人王景菊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马文武,男,身份证号:522325197510041611,家住贵州省贞丰县龙场镇龙场村二组。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行踪、下落、现居住地并使人民法院将其控制的,申请人自愿给予到位后执行标的5%的现金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联系电话:0859-6610589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