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整治出租汽车行业影响服务质量的违规行为,切实提升全县出租汽车行业窗口服务形象,结合“文明在行动·满意贵州行”、打造“文明出租车班组”主题活动,决定从9月1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8年09月10日起。
二、整治内容
采取监督常态化和制度化的方式进行,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车辆以及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故意绕道行驶、不打空车标志、违规乱收费、拒载、甩客和车容车貌、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等违规行为。
三、整治方式
1、凡经举报查实及现场查处有违章行为的出租车,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给予200元至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车辆所属公司对当事车辆作停运整顿;同时,将该车违规行为列为该出租车年终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主要依据。
2、对在专项行动中凡经查实的、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非法营运车辆,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给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法经营者不听劝阻、妨碍执行公务、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有关出租汽车起步价的依据和内容
1.文件依据: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贞丰县出租车起步价的通知》(贞发改价费【2015】2号)。
2.计费方式:城区主服务区打表计费;主服务区外协商议价。
3.主服务区范围
东:老水电局与S390道交叉口;南:朝宏加油站路口(南源路与S210道交叉口);西:县委党校;北:青龙山殡仪馆路口。
4.起步价标准:白班起步价调整为2.5公里内每车次5元;夜班(23时至凌晨7时)起步价调整为每车次6元。
5.加价幅度:超起步里程后,每500米加价1.00元,不足500米按500米计算。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投诉、举报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故意绕道行驶、不打空车标志、违规乱收费、拒载、甩客和车容车貌、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等等各种违规行为。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859-6610434。
特此通告
贞丰县道路运输局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