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
一、招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
1、本次共计划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8名。
招聘岗位及招聘职数表如下
2、报考资格条件为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热爱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工作。
(2)户籍不限(本县户籍优先)。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2018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不限。须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使用Word(或WPS)、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进行文字、数据的录入和编辑,以及一定写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录用职位的身体要求。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31日至1998年6月1日之间)。
(6)有连续三年以上政法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48岁。(1970年5月31日至1998年6月1日之间)。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聘用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2018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含电子版)。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实,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面试均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1、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进行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22日,贞丰县司法局三楼办公室,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2、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
六、体检与政审
1、体检。按照总成绩,根据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地点:贞丰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依次递补。
2、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贞丰县司法局组织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学历、户籍情况等。如有政审不合格的,可以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束后,将在贞丰县司法局公示栏对参考人员的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八、试用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情况,确定聘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聘用一年期满,经过考核合格,办理续聘相关手续。
九、薪酬待遇及管理
招聘人员为贞丰县司法局聘用制工作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一聘用制。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800元,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月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与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每月工资为3000元(含“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工龄工资按工作年限计算,具体标准由贞丰县司法局确定。
十、相关要求及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县司法局纪检组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须按通知时间到司法局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贞丰县司法局解释。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6月21日
报名地点:贞丰县司法局三楼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
黄正国 0859-6610624 13518598896
罗王铁 0859-6610624 17785838825
监督电话:0859—6610581 17785838835
贞丰县司法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