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简章
一、招聘程序及实施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培训、办理用工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遵纪守法。
3.户籍不限。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或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裸眼视力达到4.8以上,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5.其他不得报考情形参照黔西南州2018年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三、报考岗位、人数、资格
1.法警辅助执勤岗位:5名(男4名、女1名),年龄18至30周岁(2000年6月1日--1988年6月1日),高中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本县精准扶贫户、会驾驶者优先录用。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6月8日。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民法院304室。
3.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
4.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简章,并认真填写《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面试两个部分。
1.体能测试:男性为1分钟俯卧撑、1000米跑,女性为1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总分值100分。体能测试时间待定。
2.面试:采取问题答辨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按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待定。
3.考试总成绩按体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进行折算。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按照考试成绩,根据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地点:贞丰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待定。
(二)政审:考察政审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政审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学历、户籍情况等。如有政审不合格的,可以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束后,将在贞丰县人民法院公示栏对参考人员的成绩进行公示。
七、聘用
考生经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和公示结束后签定协议,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
八、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为贞丰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
法警大队辅助执勤岗位:每月工资3000元,含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报名电话:0859-6616392,联系人:孔先生,联系电话:18008591769;訾女士,联系电话:18008591706。
贞丰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