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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文化馆招聘文化工作志愿者公告

2018-07-25 14:54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快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央和省组织、文化、财政、人社、扶贫等五部门印发的《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精神的规定,贞丰县文化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 ...

  为进一步加快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央和省组织、文化、财政、人社、扶贫等五部门印发的《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精神的规定,贞丰县文化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文化工作志愿者到基层文化单位工作。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招聘2名志愿者到文化馆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文化体育事业,身体健康。
  2.年龄在20—35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声乐、播音主持、演出、汉语言文学、办公室文秘。
  四、服务内容
  志愿者录用后,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公共文化服务宣传、推广;
  2.公益性展览的布置、讲解、导览;
  3.公益性文化讲座、艺术培训与辅导;
  4.组织、参与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服务工作;
  5.协助文化遗产中心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6.参与县内外文化志愿者交流活动;
  7.开展文化志愿者的理论研究;
  8.其它公益性文化体育服务;
  9.办公室工作。
  五、政策支持
  1.招聘的文化工作志愿者经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后是否留用,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如需继续留用的,与用人单位续签协议。否则服务协议自动解除。
  2.文化工作志愿者必须是专职专用、不得兼职,服务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服务单位工作纪律。
  3.县文化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文化工作志愿者的管理和服务制度,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文化工作志愿者进行月度、年度考核管理。
  4.文化工作志愿者的食宿补助实行当月考核发放,每月经考核合格的文化工作志愿者,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由县文化馆发放2800元的食宿补助,县文化馆按照规定单独为文化工作志愿者交纳相关社会保险。
  5.实行目标绩效管理,进行年终目标绩效奖励。
  六、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7月29日。
  2.报名地点:贞丰县文化馆办公室(农业银行后面)。
  3.联系人:郑伊风(18785972090)、欧鸥(13984496899)。
  4.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红底2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交复印件。
  七、录用办法
  1.由县文化馆成立文化工作志愿者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录用。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参加应聘人员,经笔试测试,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进入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预录前2名进入体检。体检合格一经录用,即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3笔试时间:2018年7月31日9时。
  4.面试时间:2018年7月31日11时。
  5.考试地点:贞丰县文化馆新馆(丰茂广场后面)
 
  特此公告
 
 


贞丰县文化馆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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