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0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函〔2021〕1号)要求,我单位已对持有新闻记者证人员的资格和遵规守法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现将拟通过年度核验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2月19日—2月28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在符合新闻记者证申领条件、遵守新闻采编有关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向省新闻出版局和我单位反映。举报电话:省新闻出版局0851-85821578,贞丰县融媒体中心0859-6616762。
拟通过年度核验人员:
吴 安,记者证号G52004866000002,
姜佳琪,记者证号G52004866000014,
王静琪,记者证号G52004866000020,
王 俊,记者证号G52004866000011,
黄安素,记者证号G52004866000015,
王 燕,记者证号G52004866000006,
刘尚春,记者证号G52004866000003,
何 燕,记者证号G52004866000009,
王 聂,记者证号G52004866000001,
许振盘,记者证号G52004866000012,
赵正会,记者证号G52004866000016,
皮成艳,记者证号G52004866000007,
汪 海,记者证号G52004866000018。
贞丰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