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朋友们:
我县慈善总会成立以来,始终围绕慈善服务宗旨,严格按照《慈善总会章程》、《慈善总会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保证慈善资金公开、廉洁、透明安全运行,以优质、高效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管好,用好每一笔善款,坚持收支对外公布,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坚持制度化管理,确保善款善用,专款专用。让捐款者放心,让困难群众受益。现将我县2013年慈善总会财务收支情况向大家通报如下:
一、总收入情况
1、2013年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总收入159.471773万元(①锦丰公司捐款40万元,②紫金公司定向70万元,其中定向捐赠母亲纺车项目50万元,定向捐赠建烈士陵园小广场20万元)。
2、贞丰县烟草公司定向捐赠烤烟房建设款88.8万元,
3、州补助“慈善情暖万家”1.6万元;
4、州补助10名大学生3万元;
5、慈善总会副会长朱书江个人捐款1.1万元(定向资助珉谷镇必克学校);
6、益荣房地产开发公司捐款1万元(定向资助必克学校学生陆秋杰同学患白血病治病);
7、存款利息0.68335万元。
收入合计:255.655123万元;
二、支出情况
1、2013年资助贫困大学生136人助学金,支出48.3万元(其中小屯乡取缔造纸户中的大学生39人、困难大学生14人,发放助学金15.7万元;);
2、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发放慰问金10.87万元;(春节期间慰问敬老院、五保老人等困难人群)
3、慈善医疗救助:10人,支出6.3万元;
4、“慈善爱心课桌”133套,支出1.995万元;(赠送贞丰五小留守儿童133人)
5、“六一”儿童节慰问孤残儿童458人,支出4.8769万元;
6、贞丰烟草总公司定向用于烤房补助,支出88.8万元;
7、向芦山雅安地震灾区捐款,支出20万元;
8、根据紫金公司意愿定向支出70万元(其中50万元定向用于母亲纺车行动,20万元定向用于建设烈士陵园小广场);
9、“六 一”儿童节,慈善总会副会长朱书江定向捐赠必克学校,支出1.1万元,用于购买文艺用品;
10、益荣房开公司定向捐赠资助必克学生陆秋杰治白血病,支出1万元。
合计总支出:253.2419万元
结余:2.413223万元
以上是我县慈善总会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欢迎有关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本会财务及其他方面工作监督、指导,以帮助慈善总会改进工作,更好地推进贞丰县慈善事业持续稳步发展。
贞丰县慈善总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