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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教育局冬季交通安全教育告家长书

2022-11-11 00:32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尊敬的家长及监护人:

您好!进入冬季,雨雾等恶劣天气逐渐增多,交通安全风险增大,事故易发高发。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您和孩子及家人的安全,希望家长朋友们主动配合学校做到以下几点:

1.教育孩子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穿越马路和遇到路口时要特别注意过往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左右观察,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2.教育孩子要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3.教育孩子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不要边走边看书报或手机。

4.教育孩子乘车时不要将头、手臂伸出窗外,上下车时要注意等车停稳后再上下。下车时,一定要“左顾右盼”做好观察,防止旁边有车辆驶过。

5.教育孩子坚决不乘坐无牌无照无证无正规运营资质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运输的车辆、不乘坐老旧报废车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6.冬季天气寒冷,有时还会有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上学不要太匆忙,教育孩子尽量早睡早起早一点出门,避免孩子因时间紧张,担心迟到加速奔跑或横穿马路而造成交通事故。

7.如遇雨雾等恶劣天气时,请家长尽量护送孩子上学放学,天气寒冷,户外有时因衣帽、围巾、头盔等遮挡视线,因此,家长们无论骑车还是行走,要注意躲避车辆。

8.校门口人车众多,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于学校指定的位置接送孩子。家长到校门口时,一定要听从交警和学校人员的指挥,保持学校门口交通秩序。

9.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成年人不得骑自行车载人;不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不满18周岁不得驾驶机动车(尤其是家长,不放任、不纵容孩子无证驾驶摩托车)。

10.家长在驾驶机动车时严格做到“一盔一带”,要不超速、不超载、不酒驾、不毒驾、不闯红灯、不占用应急车道、礼让斑马线,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驾驶、乘坐摩托车时自觉戴头盔,拒绝危险驾驶,争做安全文明出行带头人。

11.如果不幸遭遇交通事故,一要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二是在救护车到达之前不要对受伤者强拉硬拽,可利用学过的急救常识采取止血、包扎等急救措施;三是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记住肇事车辆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以及周围认识的人,便于以后的事故处理。

珍惜生命,安全出行。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一个示范,可能会对孩子产生毕生的影响,请家长与学校一起携起手来,为孩子们保驾护航,加强防范,远离交通安全事故!

贞丰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10日

 

责编:袁  敏    娄昌萍   卢  波

一审:李  勇

二审:臧绍敏   吴  安

终审:徐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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