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贞丰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30日政协第十一届贞丰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经贞丰县政协十一届六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政协第十一届贞丰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23年2月6日至8日在县会议中心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中共黔西南州委副书记、贞丰县委书记涂妍讲话;
二、听取审议政协第十一届贞丰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审议政协第十一届贞丰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补选政协第十一届贞丰县委员会副主席;
五、审议通过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第十一届贞丰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贞丰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七、列席县人大第十六届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贞丰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
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