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重要论述和州委关于“康养胜地、人文兴义”的城市定位,不断丰富文明实践活动,充分动员全县干部职工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激发对书法和绘画的创作热情,发扬和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全面提升书法和绘画的艺术水平,繁荣贞丰文化事业,特举办贞丰县干部职工书画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贞丰县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贞丰县总工会
贞丰县文联
贞丰县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贞丰县书法家协会
贞丰县美术家协会
二、作品征集要求
(一)书法类作品(硬笔、软笔)
1.全县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2.书写作品内容相对完整,包括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
3.软笔书法规格:书体不限。尺寸四尺以内(高不超过138cm、宽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所有作品请勿装裱。请严格按照要求尺寸投稿,否则不予评审。
4.硬笔书法规格:尺寸为大于或等于A3纸。
5.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限交1--2件参赛作品。在征稿过程中,不接受退稿、换稿。此次征稿不收参评费。
6.填写信息
请在书法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另用纸打印均可),方便登记,随作品一并送达。
(二)美术类作品
1.全县美术爱好者均可投稿。
2.参赛作品以国画、油画、版画为主,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各画种征稿比例根据来稿情况另行调整。
3.参赛题材:贞丰县境内的自然景观、民族风情(包括节庆、服饰、饮食、非遗等)、美丽村庄建设、历史文化。
4.作品尺寸:国画作品4尺宣(对开条屏、对开斗方、整张均可);油画作品边长100-150厘米;版画作品边长50-150厘米。
5.参赛作品请勿装框装裱。
6.每位参赛者可创作1-2幅作品参赛;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并在作品的背后用铅笔注明:作品名称、作品尺寸、作品姓名、年龄、性别、单位、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三、奖项设置
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其中一等奖,奖金500元,证书一本;二等奖,奖金400元,证书一本;三等奖,奖金300元,证书一本;优秀奖,奖金100元,证书一本。
四、征稿时间
3月25日--5月25日,所有参赛者将作品送至金融公园20栋七楼县文联办公室。
五、评审时间:5月25日--30日
六、作品推广应用
1.获奖作品在《贞丰文艺》上刊登,给予适当的稿费。
2.获奖作品统一装裱(装框),将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展出。
3.在获奖作品数量一定条件下,将编辑出版贞丰县书画作品集(《笔点青云》第四辑),获奖作者免费赠送作品集一本。
4.非会员获奖入展作为加入县书协、县美协条件之一。
七、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征稿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征稿各项规定。
3.参赛人员为在贞丰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及贞丰县的书画爱好者(包括贞丰籍在外地读书、工作,满18岁以上人士均可参加)。
4.获奖作品和特邀入展作品归组委会所有。
5.本征稿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联系人:张安弟
电 话:6610006;18085983899
2023年3月24日
责编:袁 敏 娄昌萍
一审:吴 安 姜佳琪
二审:臧绍敏
终审:徐芝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