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贞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中旬或2月上旬在贞丰召开,授权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公布具体日期。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贞丰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贞丰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贞丰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贞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贞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其他。
贞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
来 源:贞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 审:娄昌萍
二 审:姜佳琪
终 审:臧绍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