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群众:
为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广大参保人员权益,请广大参保群众参与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行动中来,积极举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欺诈骗保及常见违规行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问题:
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以下行为的,可以举报:
(一)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凭证为参保人套取现金。
(二)为参保人购买养生保健品、体育健身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串换成药品提供刷卡等服务的行为。
(三)为非定点医保零售药店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行为。
(四)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或提供虚假发票的行为。
二、举报奖励:
(一)欺诈骗保行为不涉及骗取金额或者经查实无法确定骗取金额,但举报内容属实的,每起给予300元奖励。
(二)奖励金额为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5%,不足300元的按照300元给予奖励。
(三)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或为定点医疗机构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奖励金额为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6%,不足400元的补足400元。
(四)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859-6617935 ;0859-6812393
(二)举报地址:贞丰县医疗保障局(贞丰县富民路金融公园20栋17楼)。
贞丰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
来 源:贞丰县医疗保障局
一 审:谢朝娟
二 审:吴 安
终 审:臧绍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