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贞丰县2020年度第四批次工业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1〕57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为推进贞丰县龙兴街道定塘村集中式独立新型储能项目,需对该项目建设土地征收范围内坟墓进行搬迁,现将有关迁坟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贞丰县龙兴街道定塘村集中式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规划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坟墓(详见附件:省人民政府关于贞丰县2020年度第四批次工业建设用地的批复用地红线,经纬度:g105.55176437,25.43378943)。
二、迁坟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三、补偿标准
有关坟墓搬迁补偿标准严格按照贞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贞丰县拟建项目实物指标调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贞府办函〔2024〕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补偿办法
坟主按期将坟墓迁出后,带上坟墓迁出前、迁出时、迁出后的图片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定塘村,由定塘村审核后报送至龙兴街道农业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补偿手续。逾期未迁出的,视为无主坟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坟主自行承担。
联系人:定塘村 祝洪进 15885491150
联系人:龙兴街道党政办 0859-6762001
邮 箱:wqy0859@qq.com
特此公告。
贞丰县人民政府龙兴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