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资助对象
1.残疾人大学新生:具有贞丰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单招单考并被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高等院校录取的应届全日制残疾人大学新生。
2.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具有贞丰县户籍,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单招单考并被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高等院校录取的应届全日制大学新生。父母一方为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业职工(困难企业除外)的不享受本资助。
残疾人大学新生及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包括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本科生(含专升本)、专科生(含高职)。
二、咨询单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新生、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可以申请助学资助,详情请咨询贞丰县残疾人联合会。
三、咨询电话
0859--6610760 18985426408
四、登记时间
2024年8月30日前
贞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7月30日
一 审:娄昌萍
二 审:吴 安
三 审:臧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