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者相镇纳孔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2024—2035年)》批前公示
(公示期30天)
《贞丰县者相镇纳孔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4—2035年)》已编制完成,在编制过程中多次征求各部门及者相镇意见,积极收集了意见建议,形成了初步成果。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要求,将规划的主要内容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在贞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者相镇、纳孔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合理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共30天。
意见及建议反馈:公示意见反馈方式为书面意见反馈,文字稿送到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534000341@qq.com
联系人:张荣 联系电话:0859-6610407
公示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