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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贵州疫情防控有关问题解答

2023-01-11 19:11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当前我省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形势如何?群众就医看病医疗力量保障状况如何?感冒发烧药等医疗物资保供如何?春节期间如何做好个人防护?......针对当前公众关心的疫情防控有关问题,记者采访了省防控办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一、当前,全省疫情形势如何?实施“乙类乙管”后,采取哪些有效措施抓好疫情防控?

 

省疾控中心主任杨光红:

 

(一)疫情形势。从感染人数情况看,我省在2022年12月下旬已达到感染高峰,目前日新增感染者呈逐步下降态势。监测数据显示:现阶段我省流行毒株仍以奥密克戎BA.5.2、BA.7变异株为主。从医疗机构就诊和住院情况看,全省发热门诊(含发热诊室)就诊人数明显减少,普通门诊和住院人数1月3日达到高峰后,已连续7日呈下降趋势。综合研判认为,我省疫情态势趋稳,医疗救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已平稳度过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高峰。

 

  春节临近,外出务工人员和学生陆续返乡,今年返乡人员规模较去年预计会有大幅上升。经分析研判,鉴于我省感染人数峰值已过且持续下降,绝大多数省份也已过峰值,因此返乡人员大多为已感染人员。春节期间我省可能会出现感染者小幅波动,但出现较大规模流行高峰的可能性不大。

 

(二)相关措施。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强救治、降死亡”,全力做好“乙类乙管”各项重点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是加强疫情监测分析研判。动态分析研判人群感染发病水平和变化趋势,监测病毒株变异以及致病力、传播力、免疫逃逸能力等情况,为疫情防控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提升重症救治能力。继续挖潜扩容重症床位,提升救治能力。规范医疗机构重症床位管理,进一步提高重症床位利用率。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分级分类救治患者。

 

三是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协调解决小分子药和特殊治疗药品供应,确保医疗物资和能力储备充足。扩大省内药企产能,保障中成药、退热止咳等药品的生产供应。

 

四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组织开展国家第十版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培训,规范疫情防控工作。通过远程会诊指导、现场巡诊坐诊等方式,指导基层医务人员提高重症早期识别能力,规范及时使用小分子药等药品,切实推动救治关口前移。

 

五是加强重点人群防护。推进“百千万”五级医务人员进基层强能力行动,落实重点人群“二包一”责任,盯住管好65岁以上特别是有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抓好日常走访、早发现早介入早用药早治疗、及时转诊、重症抢救、“阳康”后有基础疾病的后续跟踪治疗等工作,打好降低死亡率“组合拳”。

 

二、实施“乙类乙管”后,我省如何调配医疗资源和医务力量,落实分级医疗救治,保障群众及时就医,实现“保健康 防重症”目标?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安仕海:

 

  实施“乙类乙管”后,我省根据实际,持续优化分级诊疗机制,科学合理调度全省医疗资源和力量,保障群众就医需求。

 

(一)持续优化诊疗服务体系。全省644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设置发热门诊,1665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发热诊室,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设置发热诊疗点2.79万个。

 

(二)规范分级诊疗机制。一是对轻型或者普通型的病例,采取居家治疗或就近就地治疗方式,主要由基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普通门诊提供规范化的治疗。二是对有基础疾病的感染者,超出首诊医疗机构救治能力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转诊至二级医院就诊,二级医院根据患者病情,采取门诊治疗或住院治疗方式处理。三是对新冠感染重型和基础疾病重型伴新冠感染的患者,由首诊医疗机构按照就近原则,直接转诊至三级医院就诊。

 

(三)加强双向转诊。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重症患者上转机制。一旦农村患者发生重症,按照就近原则,立即转至本县三级医院救治。本县无三级医院的,由市级协调到最近的三级医院救治。二是进一步完善恢复期患者下转机制。充分发挥医联体优势,医联体牵头的三级医院,指导二级医院规范设置重症监护单元,分流部分恢复期重症患者到二级医院继续进行治疗。

 

(四)加强医疗资源统筹调配。医院加强院内资源统筹。医院每日调度住院床位、重症床位使用和急诊就诊等情况,及时协调院内其他科室资源进行补充。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区域资源统筹。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每日对辖区内医疗救治情况进行调度,统筹辖区内其他医疗机构为救治任务重的医疗机构提供医疗设备、药品、床位及医务人员等方面的支持。

 

三、我省采取哪些措施关口前移,推动医务人员下沉乡镇村居,提升农村救治能力,实现“早发现 早识别 早转诊”的目标?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安仕海:

 

  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关口前移,齐心协力开展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着力提高“见医率、见药率、见干部率”,帮助基层提升“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早转诊”能力,构筑高效顺畅的基层医疗救治防线,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是利用全省已建成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优势作用,县级医院开通24小时远程指导服务,确保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力争向村级延伸,指导基层做好治疗工作。

 

二是开展基层医疗派驻巡诊服务。发挥好县域医共体等的作用,从县级医院选派具有专业资质的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驻点巡诊服务;从市县乡三级抽取人员,对发热诊疗点开展巡诊服务。

 

三是加强巡回医疗。由二级及以上医院组建巡回医疗队,以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关系为基础,按照分区包片原则,定期到乡镇、村居开展巡诊义诊。

 

四是在省新冠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开通“基层抗疫专区”,为有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咨询需求的基层医务人员提供专家在线咨询服务。

 

五是实施“百千万”五级医务人员进基层强能力行动。进一步结合我省现阶段基层实际需求,从1月9日至21日,从全省三甲综合医院、中医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医院选取100余名医疗专家24小时轮班,远程指导县级医院的门急诊、发热门诊、住院患者的救治,尤其是重症、呼吸、感染科病人的救治;从市县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派出1000余名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进行现场指导并开展巡回医疗,加强重症紧急救治和新冠患者的感染培训,参与新冠病毒感染者的诊断、救治和后期康复,指导基层科学合理做好吸氧治疗、小分子药物的使用;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近5万名基层医务人员作用,落实网格化管理,通过电话、视频、微信或线下随访等方式,加强对居家治疗观察和康复的重点关注人群的健康监测和用药指导等服务,进一步提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救治能力,通过防治关口前移,提升早发现率,减少重症发生率。

 

四、我省医疗物资保障情况如何?在保障医疗机构用药和满足群众用药、特别是感冒发烧类药品需求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陈曦:

 

一是抓紧组织省内企业生产。梳理了全省34个新冠病毒治疗对症药物品种和重点医疗物资等相关企业加班加点进行生产,目前口罩日产能14.5万个,解热镇痛类、感冒止咳类药品日产能超过4000万粒。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派专人及时协调解决,比如布洛芬及氨咖黄敏片生产企业原料紧缺,积极对接国家和相关省份,帮助企业外调平价布洛芬原料5吨,对乙酰氨基酚15吨,让企业很快能够投入生产,预计春节前我省可自产布洛芬1440余万粒,1月底还将再生产960万粒,2月中旬前可生产氨咖黄敏660万片,能够有效缓解基层医疗机构和群众用药紧张局面。同时,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监局联合公布了70个“新冠病毒防治相关药品地方品种推荐目录”,目录中此前未纳入医保的34个感冒发热、止咳消炎药品目前已全部临时纳入贵州省医保支付范围,方便医疗机构和群众采购。还将这些对症药品的生产厂家联系电话向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公布,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在有需求时,能够第一时间点对点联系到生产企业买到药。

 

二是全力组织流通企业及电商平台供货。加强对全省重点医药流通企业的对接协调力度,通过大家熟知的药品连锁门店投放群众急需的相关对症药品。同时,充分发挥电商平台的供应链销售渠道优势,积极组织对症重点药品线上投放,1月4日,联合阿里健康,通过阿里健康专属通道,在贵州地区进行重点药品精准投放,首期上线连花清瘟20万盒,散列通2万盒,后续还将陆续上线抗原、N95口罩、止咳药品等,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让群众能够多渠道买到相关对症药品。

 

三是积极向国家申请支援。向国家工信部紧急申请支援贵州抗原检测试剂、连花清瘟、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及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等重点药品和物资,2022年12月25日至今,国家已累计向我省调运对乙酰氨基酚1000万片、布洛芬700万片、连花清瘟100万盒、抗原检测试剂200万人份以及一批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结合当前疫情发展新形势,将进一步加大向国家及有关部门重点协调组织供应抗新冠病毒小分子治疗药品力度,保障医疗机构用药需求。

 

此外,深化粤黔协作机制,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等城市分别向我省对口帮扶城市,通过捐赠防疫药品器材、开展远程诊疗、落实人员支持等多种方式支持我省疫情防控工作。

 

五、当前,我省各级医疗机构接诊新冠患者情况如何?如何做好重症人员的有效救治?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安仕海:

 

  我省各级医疗机构均可接诊新冠感染者。2023年1月1日以来,全省发热门诊、普通门诊和急诊接诊阳性患者约6万余人。为做好重症患者救治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迅速提升全省重症救治能力。一是扩容重症床位,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重症床位提高到目前的7830张,为医疗机构补充呼吸机、床旁监护仪等重症床位必需设备5200余台(套),快速提升重症救治能力。目前,全省医疗机构有高流量湿化氧疗仪1726台、ECMO43台、无创呼吸机3255台、有创呼吸机4117台、床旁监护仪42771台、CRRT599台,基本能够满足重症患者救治需求。二是迅速扩大重症医护人员队伍。全省有专业重症医学医师1406人、专业重症专业护士3710人;有可转换重症医师3867人、重症护士3043人。近一个月来,医疗机构通过跟班带教学习方式,新培养重症医生2269人、重症护士5162人。三是及时备好应急重症救治资源。开放省将军山医院30张、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下坝院区100张重症床位,可有序分流各地重症患者。四是规范重症病床管理。对收入重症病床治疗患者严格把关,严禁将不符合使用重症床位治疗的患者收入重症病房救治;对临床症状减轻、呼吸困难缓解的患者尽快转出,提高重症病床周转率和使用效率。

 

(二)加强重点人群服务和管理。落实重点人群“二包一”工作机制,由包保干部和医务人员加强对65岁以上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等人群的管理。发现管理对象出现新冠相应症状的,第一时间指导使用小分子药物治疗,最大努力减少重症发生率。同时,加强体温检测和血氧浓度监测,一旦发现血氧浓度低于93%的,立即转诊救治。

 

(三)规范诊疗提升重症救治水平。实行“一院一策、一人一案”,为患者提供个性化诊疗;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第十版诊疗规范,合理使用抗病毒药物、糖皮质激素、抗生素,广泛推广早期及时补氧、俯卧位呼吸等治疗手段,大力推进中西医结合,组织中医药专家,结合贵州地域气候、人员体质等特点,制定发布“三方一指引”(预防方、治疗参考方、基层协定方),制定三个预防方,8个医院中医药参考方和6个非药物疗法参考方,指导城乡基层应用的4个协定方;发布《贵州省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推荐苗药等用药,发挥中医药在新冠感染救治中的独特疗效,全面提升新冠病毒感染诊疗规范化、同质化水平。

 

(四)强化培训提升早发现能力。组织全省1462家医疗机构、约10万余名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培训;每日组织开展线上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务人员对新冠感染早发现、早识别、早处置能力水平。

 

(五)加大专家下基层力度。一是全面推动“百千万”五级医务人员进基层强能力行动落地落实,督促各级专家通过远程会诊指导、现场巡诊坐诊等方式,全面提高基层诊疗能力,尽最大努力做到“应留尽留、应转尽转”。二是建立龙头医院分片包保和三甲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机制,已派出专家组217支1024名,下沉基层开展指导和巡回医疗,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对新冠感染重症症状早期发现、早期处置的能力,共培训基层医务人员5万人次、服务基层群众约1.6万人次。组建省级重症指导专家组,指导各地规范救治重症患者。

 

六、针对老年人群,特别是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如何做好他们的健康管理,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安仕海:

 

一是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重点人群分类管理方案和动态服务要求,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充分利用卫健部门相关信息化系统,结合基层人员的摸底调查,完成了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调查,建立了乡村干部和基层医生与重点人群的联系机制,乡村干部和基层医务人员通过电话、视频、微信或线下随访等方式,加强对居家治疗观察人员的分类分级健康指导和用药指导等服务。

 

二是在乡村干部和基层医生主动服务群众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就医咨询和日常诊疗需要,在省市县三级卫生健康部门等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的联系电话,群众有任何就医问诊和健康咨询方面的问题需要了解,可致电咨询。

 

三是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年满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就近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以下体检项目,主要包括,(1)体格检查,即对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2)辅助检查,即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和腹部B超检查;(3)健康指导,即医务人员会告知体检及评价结果并进行健康指导。

 

七、实施“乙类乙管”后,感染者治疗费用保障政策是什么?

 

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朱昭林:

 

  实施“乙类乙管”后,医保部门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从三方面进行保障,包括住院费用、门诊费用、药品范围。

 

一是对于住院,实行全额保障。合规的住院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助。参保患者个人不需要负担住院治疗费用。

 

二是对于门诊,扩大医保保障范围。实施“乙类乙管”后,医保将门诊也纳入保障。按国家医保局统一要求,从2023年1月8日起,对在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的二级及以下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感染治疗有关的、医保目录内门诊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70%。对于二级以上的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感染门诊急诊费用,继续按照原医保报销政策执行。

 

三是对于药品,增加医保支付品种。贵州省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660种“治疗药品”的基础上,将国家卫生健康部门新冠诊疗方案内包含的治疗药品,也临时纳入了贵州省的医保报销范围。同时,还将我省工信、卫健、药监等部门提出的推荐目录34种非医保目录内品种,也临时纳入了医保报销(如感冒软胶囊、复方罗汉果止咳颗粒、君歧肠胃合剂等)。对所有纳入医保范围的看病和药品费用,应报尽报。

 

  在实施“乙类乙管”期间,医保的保障政策,按全国统一部署,先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八、春节期间,个人需采取哪些防护措施?

 

 省疾控中心主任杨光红:

 

  春节将至,将迎来春运高峰,在此期间,人员流动频繁,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呼吸道传染病频发,人民群众要做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病毒传播,保障自己及家人生命健康。

 

乘坐交通工具时:一是在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场所,比如候机候车时,乘坐飞机、火车以及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及时更换长时间使用的口罩。二是要做好个人卫生,尤其随时要注意手部卫生,接触公共物品后及时洗手;咳嗽或者打喷嚏的时候,要用纸巾或者肘部遮挡,将用过的纸巾及时丢往垃圾桶。如果接触到呼吸道分泌物,要及时洗手或者进行手消毒。三是要尽量减少在交通工具上用餐的时间和次数,尽量与周围人员错峰就餐。

 

探亲访友时:探亲访友的时候要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减少聚集,避免接触有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同时,做好老人或者有基础性疾病人员的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应避免外出探亲访友并谢绝亲友来访。

 

参加聚集性活动时:应尽量减少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参加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时一定要规范佩戴口罩,并保持人员间距,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应自觉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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