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等是我国目前主要流行的地方病。防治与消除地方病事关脱贫攻坚与人民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明确开展重点防控措施强化行动等任务,助力脱贫攻坚。记者从国家卫健委了解到,目前,全国94.2%的县已消除碘缺乏病状态,预计到2020年底,将基本消除主要流行地方病。
地方病是由生物地球化学因素、生产生活方式等原因导致的呈地方性发生的疾病,主要流行的地方病包括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等地球化学性疾病,以及血吸虫病、包虫病等自然疫源性疾病以及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原因未明性地方病。
我国曾是地方病流行较为严重的国家,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不同程度地遭受疾病危害。“重病区基本上分布在贫困、偏远农村,往往越贫困,病情越重,因贫致病、因病返贫现象突出。” 据中国疾控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主任孙殿军介绍,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中,历史上831个县有碘缺乏病,584个县为其它地方病病区,有的县还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疾病。因此,防治地方病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与脱贫攻坚密切相关。
经过一段时间的防控,大多数地方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或消除。目前,全国94.2%的县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在全球采取食盐加碘措施的128个国家和地区中处于领先水平;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病区改炉改灶率分别达98.4%和100%;93.6%的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完成降氟改水;饮水型砷中毒病区全部完成降砷改水;95.4%的大骨节病病区村达到消除标准;94.2%的克山病病区县达到控制或消除标准。
但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局长毛群安也指出,当前部分地区的防治任务依然艰巨,特别是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防治措施落实困难,个别地方病还未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部分历史重病区仍存在一定数量的地方病现症病人,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任务仍然艰巨。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行动方案》提出的总目标是:助力国家脱贫攻坚,到2020年底,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持基本消除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氟砷中毒、饮茶型地氟病和水源性高碘危害,有效控制和消除血吸虫病危害,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
针对目前地方病防治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方案提出重点防控措施强化、现症病人救治救助、监测评价全覆盖、群众防病意识提高、防治能力提升和科技防病突破六大行动,通过采取改善营养水平和居住条件、易地搬迁远离致病环境、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传染源管控等方面措施因病施策、综合帮扶,提升防治水平。
“地方病多是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需要精准施策。”孙殿军认为,要达成上述目标,需要联合相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做好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在碘缺乏地区继续贯彻落实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在饮水型氟砷中毒病区,对尚未改水的病区村要进行改水,降低饮水氟砷含量;在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病区,对尚未采取措施的病区户进行改良炉灶,或鼓励其使用清洁能源;在大骨节病病区,要坚持换粮、搬迁、易地育人的综合防治措施;在克山病病区要持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阻断致病因子危害等。
此外,他认为还要继续加大地方病科学研究力度,开展大骨节病、克山病病因及其影响因素研究,筛选大骨节病、氟中毒、砷中毒的有效治疗药物,开展氟、砷、碘对多器官系统损伤的深入研究和评估;并在收集地方病生物样本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地方病生物样本库,以全面防控与消除主要地方流行病。(记者孙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