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台消息 3月28日,贞丰县住建局执法大队在北盘江镇派出所的协助下,成功查处一辆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车辆,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
28日凌晨,贞丰县住建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辆小货车从兴仁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前往贞丰进行销售,该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拦截。
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梁邵波说:“我们接到举报以后,立即向局领导进行汇报,并立即组织执法大队的同志到北盘江段。”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这辆小货车没有设置安全设施和易燃易爆物品运输警示标识,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请求警方协助拦截查处该车辆。
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梁邵波说:“当我们赶到北盘江关兴公路路段时,货车司机有所发现,并将车辆向关岭方向开,为了安全,我们选择报警,请求北盘江派出所的警方协助。”
贞丰县北盘江镇派出所民警熊孟说:“我所接到电话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往请求拦截的地点进行拦截,并成功将该车辆进行拦截,经现场核实,发现郭某某在没有取得相关运输危险物质资质的情况下,非法运输了143瓶液化石油气。”
成功拦截后,执法人员立即将液化石油气安全运送到县城液化气站进行保存。与此同时,经公安机关询问,郭某某对自己非法运输危险物资的行为供认不讳。
贞丰县北盘江镇派出所民警熊孟说:“郭某某认错态度还是比较好,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郭某某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
小货车司机郭某某说:“我在没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给社会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我法律意识淡薄,我知道错了,我愿意接受处罚。”
编后语:液化石油气属具有易燃易爆特性能源,专营、专卖和运输液化石油气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和资质。在此提醒广大商家和群众要合法经营,切不可为了赚钱牟利而触犯法律。(贞丰台 文晓俊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