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在线讯 近日,贞丰县检察院受贞丰县公安局邀请,提前介入一起销售假药案件,并引导公安和药监部门调查取证,确保该案后续能顺利办理。
该院侦查监督局干警通过提前介入了解,犯罪嫌疑人陆某长期在各地推销名为“地塞米松”“白虎膏”“拉莎”等药品,据初步调查,该药品无相关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批准文号,疑似假药。为了使案件后续能顺利办理,该院积极引导公安和药监部门调查取证,并建议药监部门对查获的“药品”进行真伪鉴定,得到公安和药监部门采纳。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提前介入制度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手段。该院与公安机关建立提前介入机制,通过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提出侦查建议,确保能及时有效的打击犯罪,同时能更好发挥检察监督职能。 (通讯员 余虎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