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日上午10时许,家住贞丰县龙场镇宽舍社区的81岁老人杨某明到龙场司法所反映与家住贞丰县龙场镇龙场村老菜园组的石某周、家住贞丰小屯镇仁朝村竹林塆组的石某堂、张某才三人因买树木的事情发生纠纷,请求司法所帮助协调处理。
听完老人的反映后,龙场司法所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第一时间与小屯司法所负责人联系,让其帮助联系仁朝村村干部了解情况。了解情况后,下午14时30分在小屯镇仁朝村活动室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一见面就剑拔弩张相互争论和指责。经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后希望心平气和的坐下来本着互谅互让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人员耐心听了双方的争辩及村干部的意见,明确事实真相。根据当事人的性格及诉求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上本着公平公正,合法合理为原则进行调解,引用生活中的一些案例,深入浅出的讲道理、摆事实、依依据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和条款进行详解,经过一下午时间的不懈努力终将纠纷化解开来,并现场签订协议书,双方握手言好。